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栾海明
7月2日上午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山东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,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。
发布会上,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于培科介绍,近年来,省交通运输厅一直致力探索行业监管新模式,在深化分级分类行政执法监管改革中,聚焦优化监管执法效能、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,重点从四个方面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监管进行创新探索。
一是探索建立交通运输企业红黄绿分级分类监管新举措,提高监管精准度。研究制定了《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(试行)》,探索涉企检查新办法,重点根据交通运输企业上年度处罚情况和信用评价情况,对企业按照红黄绿三个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手段。对红色等级企业,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;对黄色等级企业,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;对绿色等级企业,按照年度5%的比例随机抽查,实现精准化行政检查,避免对企业的干扰。
二是探索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监管新路径,提高监管掌控力。山东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大省,现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116家、驾驶员19.1万人、车辆9.6万台(含挂车)。针对在途危险货物车辆多、流动性大、传统现场监管难覆盖等问题,我们创新设立“鲁运通行码”,自动校验人、车、企资质,对驾驶员进行信用评价、动态赋码、分级管理。“鲁运通行码”上线运行以来,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超速行驶次数同比下降68%,驾驶员疲劳驾驶时长同比下降56%。此外,我们选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、车辆较多的东营市,探索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“一张网”监管系统,实现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运行轨迹的全程追溯和全域信息把控。
三是探索建立跨领域跨区域协同监管新机制,提高共管合力。重点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,业务处室、交通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力量联合,省市交通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联动,打破管理壁垒和层级阻隔。创新执法联动工作体系,建立省会、胶东、鲁南三个跨区域执法协作区,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;牵头开展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宁夏四省(区)黄河流域执法协作,试点打通执法数据省际壁垒,形成共治共管合力。
四是探索建立超限超载治理新模式,提高执法质效。聚焦违法超限运输治理难题,加强源头管理,创新货物装载配载源头追溯机制,全省公布的3000余家源头单位纳入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范围;强化交通公安协同工作机制,推动数据联通共享;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,建成597处远程监测设施和智能分析平台,对重点路段过往车辆实现24小时不间断检测和线索推送,2024年以来,超限处罚的违法案件无感执法达85%以上。